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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申报数字化转型试点补助项目工信部门初审时区分硬件设备更新、数字化系统集成两类项目审核重点与验收标准有何不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7-30 16:23:44

  

问:企业申报数字化转型试点补助项目工信部门初审时区分硬件设备更新、数字化系统集成两类项目审核重点与验收标准有何不同?(图1)

  答:1.硬件设备更新类:重点核查智能设备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设备到位安装凭证,验收核心指标为数控设备占比、单工序生产效率提升幅度,最低要求设备互联互通率不低于50%;2.数字化系统集成类:重点核查MES/ERP/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方案、数据打通接口证明,验收必须达到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需实现研发、生产、仓储数据跨模块互通,未达到标准不予拨付补助,已拨付资金限期追回,3年内不Kaiyun官网入口再受理该企业所有工信类资金申报。